六十年代初,在中蘇交惡、中國與西方國家以及亞非拉第三世界國家建立了更多外交經貿關系的大背景下,中國急需大量外語外交人才,周恩來總理和陳毅外長決定創辦一批外國語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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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7月,教育部發布《關于開辦外國語學校的通知》。通知中提到要u201c開辦一些從小學三年級開始學習外國語的外國語學校u201d,u201c采用與普通中小學校相同的學制,即小學六年,初中和高中各三年u201d。通知還具體指出:u201c1963年秋季,除原有的北京外國語學院附屬外國語學校和北京市外國語學校以外,決定在上海、南京、長春、廣州、重慶、西安u201d6市各新建一所外國語學校,共8校。1964年或1965年秋季,上海再增建一所外國語學校。建議湖北教育廳于1964年秋季在武漢新建一所外國語學校。兩三年內共建10校。u201d(后實際情況略有變更。)
1963年前后創建的外國語學校名單如下(按年份以及地理位置由北向南排列):
- 1959年成立:
北京市北外附屬外國語學校。 - 1960年成立:
于1960年成立的原北京市外國語學校(請勿與現同名的北京市外國語學校混淆)經多次變革現已與其它學校合并為首都師范大學外國語學院。 - 1963年成立:
長春外國語學校、西安外國語學校(西安外國語大學附屬西安外國語學校)、南京外國語學校、上海外國語學校(上海外國語大學附屬外國語學校)、重慶外國語學校(四川外國語大學附屬外國語學校)、廣州外國語學校。 - 1964年成立:
天津外國語學校(天津外國語大學附屬外國語學校)、武漢外國語學校、杭州外國語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