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關員持以下單證向海關申報進出口貨物;①進出口貨物報關單(綠綠色)一式4份;②u201c對外加工裝配進出口貨物登記手冊u201d;③有關運輸單據,如提單、載貨清單、裝箱單、磅碼單等;④出口外匯核銷單。
根據《海關法》規定,海關查驗貨物時,報關員應到場并負責搬移貨物、拆和重封貨物包裝。
遇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進口稅;①加工裝配合同項下進口用于加工成品復出口的料件;②加工裝配合同項下進口,直接用于企業加工生產出口產品,而在生產過程中消耗掉的燃料油,以及加工企業生產自用發電油;③進口合理數量的用于安裝、加固機器設備的材料;④為加強工業生產管理,由外商提供進口的微型計算機、閉路電視監視系統、電話機等管理設備。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章征收進口稅費;①為加工生產進口的辦公用品;②超出海關規定免征進口稅范圍的加工貿易貨物;③加工裝配合同項下進口料件、設備等按規定繳交海關監管手續費。
企業妥申報、按受查驗和繳納稅費手續,并領取了海關簽章的報關單核銷聯后,可將貨物運離海關監管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