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增強行政工作透明度,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根據《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省政府令262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編制信息公開指南和信息公開目錄的通知》(鄂政辦函[2006]26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省政府門戶網站內容保障工作的意見》(鄂政辦函[2006]31號)的有關要求,結合商務工作的實際,特編制《湖北省商務廳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n n
第一條 信息公開工作的基本要求
1、廳機關各處(室)及各直屬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應加強領導,充分認識政務公開是貫徹《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實施意見》和《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具體措施,是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促進政府管理創新的重要工作,要切實抓緊抓好。
2、各單位在實際工作中要嚴格依法行政,堅持政務公開,努力形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建設廉潔、勤政、務實、高效機關,保證全廳行政工作沿著公開化、制度化、科學化、法制化的軌道運行,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更好地為社會服務。
第二條 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
3、加強對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和管理,成立省商務廳政府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廳領導任組長,辦公室、人事處、研究室、法規處、規財處、外貿處、機電處、科技處、市場處、整規辦、內貿處、促進處、外資處、外經處、公平貿易處、服務貿易處、口岸處、機關黨委、監察室等部門的負責人任成員。其主要職責是:根據省委、省政府的有關要求,研究部署、指導協調廳內政務公開工作;擬定廳內政務公開計劃和方案,建立健全政務公開的規章制度,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對政務公開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4、商務廳信息公開工作,在廳政府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涉及政務公開工作的重大事項,經廳政府公開領導小組審議后報廳長辦公會審定。
5、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廳辦公室承擔。
第三條 信息公開工作的原則
6、依法公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行使行政權力在管理或提供公共服務過程中制作、獲得或掌握的相關信息,除涉及國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等事項外,均應逐步向社會公開。
7、及時公開。各單位應當及時準確地公布單位政務信息,便于社會公眾能夠迅速、準確地了解本廳政府公開事項。
8、規范公開。各單位信息公開的事項包括:辦事依據、辦事條件、辦事程序、辦事內容、辦理時限、辦理結果(可以公開的),以及承辦單位和投訴渠道。經廳政府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后,通過商務廳門戶網站等固定渠道對外發布,以及利用電子屏幕等設施方便公眾查閱。
9、加強保密。各單位在信息公開工作過程中要嚴格遵守《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正確處理好信息公開與保守國家秘密的關系,凡涉及國家秘密的,一律不得公開。
第四條 信息公開的內容
10、按照政務公開原則,結合商務工作實際,對社會公開的政府信息暫定以下內容:
(1)廳機關的機構設置、職能及調整、變動情況;
(2)全省商務發展的方針、政策、法規及規范性行政文件;
(3)行政審批事項(含行政許可事項)及其辦理的依據、條件、程序、時限、結果,其中行政許可項目屬于必須公開的內容;
(4)全省各類商務工作計劃、重大項目管理(涉及保密的除外);
(5)全省性重要商務工作部署;
(6)公務員招考、錄用的條件、程序、結果的有關情況;
(7)工作紀律、服務承諾、投訴程序;
(8)廳機關依法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信息。
11、屬主動公開的信息,各單位應當在信息生成后及時公開。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公開的,公開時間不能遲于信息生成后15個工作日。
12、信息公開的重點以向社會公開為主、廳內公開為輔。實行分級管理、各負其責。
第五條 信息公開事項的公布程序
13、各單位擬公布的信息公開的事項,需向廳政府公開領導小組提交有關政務公開事項的書面材料。書面材料應包括:政務公開事項的名稱、服務對象、辦理依據、辦理程序、辦理時限、投訴渠道、公布形式等。
14、廳政府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初審后報廳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審核,廳長辦公會審定。
15、經廳長辦公會審定后的對外公布的政務信息公開事項,必須通過科技廳門戶網站等及時公布;對內公布的政務公開事項由辦公室或承辦單位通過政務內網或其他固定設施公布。
第六條 信息公開的公布形式與時限
16、對社會公開內容的公布形式: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同時還采取新聞發布會、新聞媒體、印刷物等輔助性公開形式。
17、公開時限:應當主動公開的各類政務信息產生后,本單位將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最遲于信息生成后10個工作日內公開。
第七條 辦理依申請公開信息程序
18、公開范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湖北省商務廳提供主動公開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單位申請獲取,除特殊情況外,本單位將予以提供。
19、受理機構:本單位受理部門為湖北省商務廳辦公室。
辦公地址:武漢市江漢北路8號金茂大樓10樓
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法定節假日除外)
20、公開程序
1、提出申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電子郵件申請,申請人可以在本單位網站上下載電子版《湖北省商務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人填表后通過電子郵件即可。請在郵件主題中注明u201c政府信息公開申請u201d的字樣
(2)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上角注明u201c政府信息公開申請u201d的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首頁左上角注明u201c政府信息公開申請u201d的字樣。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持相關證件到本辦秘書處,當面提出申請。
(4)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業務。
2、申請處理
(1)審查。本單位收到申請后,將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或要求申請人補充或更。
(2)登記。對于《申請表》填寫完整且能提供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即時予以登記并出具回執。
(3)答復。本機關將在登記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根據情況作出書面答復。如果屬于本單位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第八條 信息公開的監督
21、根據u201c誰主管誰負責u201d的原則,機關各處(室)及各直屬事業單位負責各自承擔的信息公開事項的落實。
22、廳辦公室和監察室負責對各單位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各單位是否公開了必須公開的事項,是否按規定的時間、方式、程序公開。及時向有關單位提出存在的問題,有關單位應立即進行整改。
投訴地址:武漢市江漢北路8號金茂大樓10樓 湖北省商務廳監察處
23、對于信息公開工作中反映出的重大問題,由辦公室報廳政府公開領導小組討論決定,交相關職能部門處理;對于工作人員重大違紀違法問題交紀檢監察機構處理。
第九條 附則
24、本辦法由廳辦公室負責解釋、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