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國際企業這個名稱相似,多國企業、跨國公司的含義都存在著爭議。 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國際企業是多國企業、跨國公司、超國公司(SupernationaI Corporations 或 SupernationaI Enterprises)、世界企業(World Enterprises 或 World Corporations)和全球企業(GlobaI Enterprises)的總稱。
多國企業又稱多國公司(MultinationaI Enterprises 或 Multina- tionaI Corporations)。它有兩個基本的含義:一是指在多個國家從事國 際經營活動,并以一國為母國的國際企業。從這一點上說,多國企業實際上是跨國公司的同義詞。二是指多個國家共同出資(或提供條件)、在某國或 地區注冊成立、從事國際經營活動的國際企業。這種形式的多國企業沒有明確的母國。如南美洲安第斯條約的國家里,由兩個或幾個國家共同創辦和經 營的公司即屬此類。1974 年聯合國經社理事會在拉美國家代表的提議下通過決議,以u201c跨國公司u201d取代u201c多國企業u201d來稱指第一種含義上的多國企業。
跨國公司(TransnationaI Corporation 或 TransnationaI Enter- prises)一般是指一國公司以本國為基礎,通過對外直接投資,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或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或子公司,并在共同的管理戰略和組織下 從事國際化生產和經營活動的國際企業。跨國公司的定義也不統一,原因在于不同學者或不同國家對認別跨國公司的標準不一致,這里介紹狹義和廣義兩個最有影響的定義:
(1)哈佛大學的狹義定義:哈佛大學商學院著名的教授雷蒙德·弗農(Reymond Vernon)領導下跨國公司項目研究小組認為,跨國公司是那些在海外6個以上國家擁有生產制造子公司、并且擁有子公司 25%以上股權的國際企業。
(2)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知名人士小組的廣義定義:這個后來發展為聯合國跨國公司中心的小組認為,跨國公司是指u201c凡是在兩個或更多國家擁有和控制工廠、礦山、銷售機構以及其它資產的所有企業。u201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