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簡單的轉手貿易是根據記賬貿易辦法買下的貨物運到國際市場轉售,從中取得硬通貨。復雜的做法是在記賬貿易項下握有順差的一方將該項順差(實際上是在相當的逆差國家購買貨物的權利)轉讓給第三方,以換取他所需要的商品或設備,然后由該第三方利用該項順差在相應的逆差國購買貨物,運往其它市場銷售,收回硬通貨。這種方式要涉及兩個以上當事人,內容復雜,是戰后以來原經互會國家和許多國家簽定雙邊貿易協定和支付協定的產物。
n貿易中,任何一方如有順差,只要不超過一定限度,只能由對方增加出口予以抵補。轉手貿易則是專為從事這種貿易的交易方取得可自由兌換的硬通貨而產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