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攬合同,是指承攬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將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約定報酬的協議。依中國法律,承攬合同可分為一般承攬合同和基本建設工程承攬合同兩類,前者如加工、修理、印刷、定作、復制等合同,后者主要包括勘察、設計、建筑、安裝等合同。其一般法律特征在于:(1)承攬人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和勞力獨立地為定作人完成一定工作;(2)其合同標的為具有特定性的工作成果,它在合同成立時尚不存在,而一經完成后即特定化,具有不可替代性;(3)承攬物在加工過程中遭受的意外滅失風險由承攬人獨立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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