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問題標題:加工貿易出口退運 問題內容:老師您好! 我們公司2010年8~9月份以進料加工的方式出口到東南亞幾批貨物,由于產品質量出現了問題,在當地沒有處理掉,客戶要求退貨。問題是當時用于出口的手冊已經在2011年核銷結案了,這種情況下我們應該如何辦理? 有那些法規政策可以查詢參考的? 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手冊結案后,相應貨物已不屬于加工貿易項下海關監管貨物,不能按加工貿易貨物退換辦理,又因無原一般貿易出口報關單,故不宜以退運貨物申報。建議以一般貿易申報進口。具體監管方式,以現場海關進口科的決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