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海關總署歸類中心廣州分中心 張慧如
在海關商品歸類中,“奶粉”屬于《協調制度》中第四章的商品,歸類時應按濃縮歸入稅目0402。然而目前較多的奶粉成分與傳統奶粉相比已發生較大的變化,不同品種奶粉之間的成分差異也有較大的變化,因此奶粉的歸類已突破稅目0402的商品范圍。奶粉按其構成的成分可涉及的稅目有0402、1901、2106。
根據《稅目注釋》對稅目0402的相關條文規定:本稅目除含有天然乳成分(如添加維生素或天然鹽的乳)外,還可以含有乳品液態運輸時為保持其天然濃度而加入的少量穩定劑(如磷酸二鈉、檸檬酸三納、氯化鈣)及少量抗氧劑或乳中一般沒有的維生素。這些乳品還可含有加工所需的少量化學品(如碳酸氫鈉);成粉狀或粒狀的乳品可含有防結素(如磷脂、無定形二氧化硅)。
即,凡奶粉是以乳為主要特征的,且所添加的物質符合稅目0402所述乳品的添加物的范圍,則可歸入該稅目0402。
例:“食品加工用牛奶粉”的歸類
商品描述:該“食品加工用牛奶粉”是一種將原料奶經滅菌、蒸發、噴干、冷卻而制得的產品。其成分為乳糖54.1%、礦物質7.9%、水份3.8%、脂肪0.8%、蛋白質33.4%,25KG/包,主要用于食品加工。
歸類解析:該產品所含的奶粉是由初乳經低溫噴霧制得,其所含的天然乳成分符合稅目0402的規定范圍。 因此,根據歸類總規則該“食品加工用牛奶粉”應歸入稅號0402.1000。
根據《稅則注釋》對稅目1901的相關條文規定:如果奶粉中除含有天然乳外,還含有稅號0401~0404所不允許添加的配料,可歸入稅目1901。
即,凡奶粉是以乳為主要特征的,且所添加的物質不符合稅目0402所述乳品的添加物的范圍,則不能歸入稅目0402,而應歸入稅目1901。
例:“特純乳片” 的歸類
商品描述:該“特純乳片”每片700毫克,其主要成分為脫脂奶粉(340毫克)、全奶粉(20毫克)、抗氧化劑抗壞血鈣(40毫克)、營養強化劑富馬酸亞鐵(20毫克),作為香料的香草、作為賦形劑的山梨醇等。
歸類解析:根據《稅則注釋》,稅目0402的產品通常只允許添加穩定劑、抗氧劑、加工助劑及天然乳中一般沒有的維生素。該產品中添加的營養強化劑、香料等明顯已超出該范圍,因此,不應歸入第四章的稅目0402,而歸入第十九章的稅目1901,該“特純乳片”應歸入稅號1901.9000。
例:“媽媽配方奶粉”的歸類
商品描述:該“媽媽配方奶粉”(適合孕媽媽和哺乳媽媽),配料為脫脂乳粉、全脂乳粉、低聚半乳糖、乳鐵蛋白、玉米糖漿固體、精煉植物油、膽堿、維生素、礦物質等;主要成分為蛋白質26.5%、脂肪12.5%、碳水化合物49%,以及膽堿、維生素B 1、維生素B 2、煙酸、泛酸、葉酸、鐵等多種成分。
歸類解析:從成分含量看,該配方奶粉為以乳粉添加多種成分配制成的混合物,其所添加的成分已超出第四章總注釋所列范圍,根據歸類總規則該“媽媽配方奶粉”應歸入稅號1901.9000。
根據《稅目注釋》對稅目2106的相關條文規定:以一種物質(如油酸脂)代替乳中一種或多種天然成分(如丁酸脂)而制得的產品,應歸入稅目1901或2106。
即,凡奶粉是不以乳為主要特征的,應歸入稅目2106。
例:“嬰幼兒配方奶粉”的歸類
商品描述:該“嬰幼兒配方奶粉”由濃縮水解乳清蛋白、乳糖、植物油等成分組成,為嬰幼兒用奶粉。
歸類解析:從成分看,該奶粉是以酶水解乳清蛋白的狀態存在, 為水解乳清蛋白為基料的調制食品,屬于不含乳的奶粉。因此,根據歸類總規則該“嬰幼兒配方奶粉”只能按“其他沒列名的食品”歸入稅則號列2106.9090。
例如:“嬰幼兒豆奶粉”的歸類
商品描述:該“嬰幼兒豆奶粉”配料為麥芽糊精約50%,分離大豆蛋白約10%,葡萄糖約6%,菜籽油約 6%等。為嬰幼兒用奶粉,適用于不喜歡或不宜吃奶粉的嬰幼兒(六個月以下),可以替代奶粉和牛奶使用。
歸類解析:從成分看,該商品是以麥芽糊精(即麥芽糖糊精)為基料的調制食品,屬于不含乳的奶粉。因此,根據歸類總規則該“嬰幼兒豆奶粉”只能按“其他沒列名的食品”歸入稅則號列2106.9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