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定條件下減免進口關稅
特定減免稅是我國關稅優惠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無償向符合條件的進口貨物使用企業提供的關稅優惠,其目的是優先發展特定地區經濟,鼓勵外商在我國的直接投資,保進國有大中型企業和科學、教育、文化、衛生事業的發展。因而,這種關稅優惠具有鮮明的特定性,只能在國家行政法規規定的特定條件下使用。
二、進口申報應當提交進口許可證件
特定減免稅貨物實際進口貨物。按照國家有關進出境管理的法律法規,凡屬于進口需要交驗許可證件的貨物,收貨人或其代理人都應當在進口申報時向海關提交進口許可證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進口后在特定的海關監管期限內接受海關監管
外貿知識 進口貨物享受特定減免稅的條件之一就是在規定的期限,使用于規定的地區、企業和用途,并接受海關的監管。特定減免稅進口貨物的海關監管期限按照貨物的種類各有不同。以下是特定減免稅貨物的海關監管期限:
船舶、飛機,8年;
機動車輛,6年;
其他貨物,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