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標題:區外企業可否將進口貨物放入區內公共保稅倉庫?
問題內容:您好,我們是一家非保稅區內企業。我們想先將進口貨物放入一家區內公共倉庫,再漫漫進行報關通關處理,可以嗎?我們的海運提單上CONSIGNEE名稱是我們。咨詢了一些保稅倉庫。有的說只要和保稅倉庫的倉儲協議就可;有的說還要將提單的CONSIGNEE名稱改為保稅倉庫的名字。不知道哪種說法是對的。請問,該如何操作,該遵循什么法規條例?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可以先將保稅貨物存放在保稅區內的倉庫,并需要和保稅倉庫簽訂倉儲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