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內容:我司為一進料加工企業,在核銷一手冊前,需把剩余的料件轉入我司的另一手冊項下,請問剩余料件結轉在滿足四同的情況下還是否需要滿足其他的條件,如是否有說:剩余料件結轉的總金額不" />
青島海關:保稅貨物余料結轉
問題標題:保稅貨物余料結轉
問題內容:我司為一進料加工企業,在核銷一手冊前,需把剩余的料件轉入我司的另一手冊項下,請問剩余料件結轉在滿足四同的情況下還是否需要滿足其他的條件,如是否有說:剩余料件結轉的總金額不能超過總進口料件金額的百分之二十?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加工貿易企業申請將剩余料件結轉到另一個加工貿易合同使用,限同一經營單位、同一加工廠、同樣進口料件和同一加工貿易方式。凡具備條件的,海關按規定核定單耗后,準予企業辦理該合同核銷及其剩余料件結轉手續。剩余料件轉入合同已經商務主管部門審批的,由原審批部門按變更方式辦理相關手續,如剩余料件的轉入量不增加已批合同的進口總量,則免于辦理變更手續;轉入合同為新建合同的,由商務主管部門按現行加工貿易審批管理規定辦理。具體請與主管地海關加工貿易部門聯系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