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內容:老師您好,由于技術工藝問題,我司以來料貿易申報進口的部分料件報廢(已超過原核定的工藝單耗及損耗率),請問若將廢料退回外商(實際離境)或上繳主管海關是否還需要補交進口關稅和/或進口環" />
青島海關:加貿料件報廢
問題標題:加貿料件報廢問題內容:老師您好,由于技術工藝問題,我司以來料貿易申報進口的部分料件報廢(已超過原核定的工藝單耗及損耗率),請問若將廢料退回外商(實際離境)或上繳主管海關是否還需要補交進口關稅和/或進口環節增值稅? 若仍需繳稅,則應稅基數是按照料件進口原值還是廢料價值? 謝謝!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答:感謝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邊角料,是指加工貿易企業從事加工復出口業務,在海關核定的單位耗料量內(以下簡稱單耗)、加工過程中產生的、無法再用于加工該合同項下出口制成品的數量合理的廢、碎料及下腳料。
1、加工貿易企業因故申請將邊角料、剩余料件、殘次品、副產品或者受災保稅貨物退運出境的,海關按照退運的有關規定辦理,憑有關退運證明材料辦理核銷手續。
2、加工貿易企業因故無法內銷或者退運而申請放棄邊角料、剩余料件、殘次品、副產品或者受災保稅貨物的,憑企業放棄該批貨物的申請和海關受理企業放棄貨物的有關單證經海關核實無誤后辦理核銷手續。放棄的貨物按照下列情況辦理:
(一)經海關核定有使用價值的,由主管海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三十條第四款的規定變賣處理;
(二)經主管海關核定無使用價值的,由企業自行處理;
(三)對按照規定需進行銷毀處理的,由企業負責銷毀,海關憑有關銷毀的證明材料辦理核銷手續。綜上,邊角料退運及放棄均無需繳納稅款。問題內容:謝謝老師。但是如果由于加工中出現未預見到的技術問題導致部分料件全部報廢,即已超出原申報并經海關核定的單耗,請問是否可以將上述廢料視同邊角料處理? 謝謝!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答:感謝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是否屬于邊角料,需經主管地海關加工貿易部門審查驗核有關具體情況后方可確定,具體請與主管地海關聯系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