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02311]
問題標題:出口貨物退運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老師: 您好! 我公司出口一批貨物,因其中一部分有質量問題,客人要求退回有質量問題的貨物。我公司想把有質量問題的貨物退回來,另外再出口相應數量的貨物補給客人,想請問一下,該怎么樣辦理?需要提供那些資料?還需要涉及哪些稅務問題嗎?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有質量問題的貨物,可以“退運貨物”的方式申報進口,補給客人的貨物建議以“無代價抵償”方式申報出口,需要原出口報關單、原出口退運進境的報關單,補償或賠償的合同或協議以及一般報關材料,“無代價抵償”方式出口的貨物不征收出口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