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06223]
問題標題:二手汽車的進口關稅
問題內容:尊敬的天津關員您們好! 麻煩您們來了,是這樣的,我們有個客戶是美國在國內設立的一個辦事處,現想進口一輛八成新的二手奔馳汽車,我也看了看海關總署令115號和116號,我想問的就是:以辦事處(常駐機構)的名義進境公用物品(二手汽車)和以個人名義自帶個人物品(二手汽車)在關稅上有什么規定?是不是進境公用機動車輛是免稅的,自帶個人物品機動車輛是按海關稅則上對應的稅率征收關稅?(或者有沒有別的其他規定在關稅方面)謝謝!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天津海關
答:您好
一、依您所述,進境機動車輛需征稅。
二、稅率--
1、關稅稅率 25%、增值稅稅率 17%、消費稅稅率依據車輛排氣量(請參閱:海關總署公告2008年第57號)。
2、計算公式: 從價計征關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完稅價格X關稅稅率;計征進口環節增值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完稅價格+實征關稅稅額+實征消費稅稅額)X增值稅稅率;從價計征進口環節消費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完稅價格+實征關稅稅額)/(1-消費稅稅率)〕X消費稅稅率[參閱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24號) (令〔2004〕0124)]。
三、建議您聯系設立的一個辦事處所在地主管海關咨詢。以上僅供參考,以辦事處所在地主管海關答復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