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標題:外商投資企業進口配件(是投資總額內作為實物投資的),能否免稅?
問題內容:關員您好!我司是一家中外合資企業,外方以現金,技術,設備以及零配件投資的。現準備進口配件(投資額內的:作為實物投資),將用到我司生產的機床上,機床是銷往國內的。我司屬于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并拿到項目確認書。我們注冊地海關說:“只有用于自用的設備和配件才能免稅”,我們不知道這批用于企業生產的配件(而不是進口進來馬上就賣給別的企業的)是不是屬于自用?我們這種情況能否免稅?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不能的,只能問問主管海關可否辦理“加工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