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標題:出口加工區
問題內容:您好!請教以下2個問題:
1)區外企業進料加工方式進口的原材料,現轉售給出口加工區內企業,貿易方式應該報什么?報關幣制可以是人民幣嗎?
2)區外的監管期內的減免稅設" />
拱北海關:出口加工區
問題編號:[104611]
問題標題:出口加工區
問題內容:您好!請教以下2個問題:
1)區外企業進料加工方式進口的原材料,現轉售給出口加工區內企業,貿易方式應該報什么?報關幣制可以是人民幣嗎?
2)區外的監管期內的減免稅設備要轉售給區內企業,是辦理減免稅設備結轉嗎?貿易方式是什么?可以報人民幣嗎? 謝謝!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
問題一,請轉加工貿易部門;
問題二,區外企業監管期內減免稅設備轉讓給區內企業,不能辦理減免稅設備結轉,應辦理設備退運手續,詳見減免稅管理辦法第2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