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標題:香港發往鄭州的DHL國際貨物快遞為何要在廣州進行預申報才可轉關到鄭州機場?
問題內容:
1、從香港通過DHL航空快遞一票軟件貨物,價值超過10萬美元,運單指運地是鄭州機場。發貨后卻在停留在廣州海關,DHL告知所有香港發往內地快遞貨物都在廣州轉關,并且超過1萬美元貨物需要指運地預申報報關后,將預申報單傳真給DHL廣州才能辦理轉關。想問的是海關是否由此規定?
2、鄭州貨運代理人告知鄭州辦不了轉關的預申報申請,因此我的那個貨物應該如何辦理呢?已經在廣州停留15天以上了,好著急呀
3、我的理解是應該按照D類快件處理,廣州海關應該可以直接辦理轉關到指運地鄭州機場,不知是否正確?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轉關貨物監管辦法》(署令第89號)要求,對于上述轉關,企業可向廣州白云機場海關按以下三種方式申請辦理轉關手續:
(一)在指運地或啟運地海關以提前報關方式辦理;
(二)在進境地或啟運地海關以直接填報轉關貨物申報單的直轉方式辦理;
(三)以由境內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統一向進境地或啟運地海關申報的中轉方式辦理。
二、企業向廣州白云機場海關辦理轉關手續時如遇有問題,請致電廣州白云機場海關快件中心咨詢電話020-81135671。此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