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10584]
問題標題:出口產品增值稅是否可免?
問題內容:我們烏茲別克斯坦的公司通過淄博的外貿公司,在上海的工廠買了一批產品于青島報關出口。上海廠家將產品價格和17%的增值稅總金額報給我們。我們是否應該將總金額打給外貿公司?我想問這17%的增值稅是否可免?如果不能免應該由誰來支付,我們還是外貿公司?還是雙方各承擔一部分?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海關對出口貨物只征收出口關稅(列入出口應稅商品目錄),出口關稅的納稅義務人為出口貨物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對增值稅的返還不屬于海關業務管理范疇,請向國稅局咨詢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