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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海關:出口廢的汽車電瓶需要辦理什么手續?[114357]
問題編號:[114357]
問題標題:出口廢的汽車電瓶需要辦理什么手續?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領導:新年好!我有一個國外的朋友想和我合作出口廢的汽車電瓶(無水),出口到南韓,需要辦理哪些手續?非常感謝! alener
問題分類:[企業備案]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你司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如未辦理進出口收發貨人注冊登記,則應先辦理上述注冊登記。詳細事宜請見本網站辦事指南欄目企業管理部分的內容http://qingdao.customs.gov.cn/Default.aspx?Tabid=6516。進出口收發貨人在辦理貨物進出口手續時須先自行為貨物確定一個適當的商品編碼,再根據該編碼對應的監管條件到相關主管部門辦理監管證件。貨物實際進出口時,辦理申報清關手續。需要提交的單證有出口貨物報關單、發票、合同、裝箱單;提(運)單; 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報關用); 涉及監管證件的,需提供證件; 加工貿易貨物,需提供加工貿易手冊; 減免稅貨物,需提供《征免稅證明》; 代理報關委托書; 海關需要的其他單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