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12711]
問題標題:出口貨物退運
問題內容:老師您好!最近公司接到客戶的投訴,說是因為我公司產品質量問題,需要將我公司在2007年出口的一批鉛筆退貨處理,并要我公司退還這批貨物的貨款,請問老師這批貨物能否辦理退運,退運需要哪些手續或者文件?謝謝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南京海關
答:您好!您提出的問題我們答復如下: 2009年中國海關報關實用手冊監管方式代碼表說明中退運貨物是指原進出口貨物因殘損、短少、品質不良或規格不符、延誤交貨或其他原因退運出、進境的貨物。請對照企業自身情況了解是否符合要求,通關海關業務現場必須審核企業實際情況和有關單證后才能給予準確答復。一般情況下退運所需材料為:一是原出口時的相關的報關單證;二是海關認為必要時,會要求企業出具具有資質的商品檢驗機構出具的原出口貨物殘損、短少、品質不良或者規格不符的檢驗證明書;三是買賣雙方關于退貨的合同或協議;四是若已經辦理出口退稅的,要提供國稅的已補稅證明,若未辦理出口退稅,須出具原先的出口退稅報關單證明聯;五是發票、提單、裝箱單、艙單、進出口許可證件、代理報關委托書等海關認為需要的材料。以上答復僅供參考,請以業務現場的實際辦理結果為準。感謝您對南京海關工作的關心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