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0936]
問題標題:蘇州工業區企業以租賃貿易1523進口模具
問題內容:我們是蘇州工業區外商投資企業,AA類企業。欲租賃進口模具,租賃期在一以上。我們發現:監管方式代碼為“1523”。海關總署令第12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規定按租金進行征稅,且“海關認為必要時,納稅義務人應當提供稅款擔保”。 請問:海關對租金有無底線規定,該模具價格10萬,使用10年,我們與模具出租方協商租金費為1萬(一年的折舊價值),海關是否可接受?另外,海關在哪種情況下需要收取保證金?全額保證金嗎?可否用銀行保函代替。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南京海關
答:您好!您提出的問題我們答復如下:請查看海關總署令第14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辦法》第3章了解租賃貨物完稅價格的認定。按照租賃貨物方式進口貨物一般都需要繳納保證金進口。以上答復僅供參考,請以業務現場的實際辦理結果為準。感謝您對南京海關工作的關心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