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4581]
問題標題:留學生自用車
問題內容:您好,我是在加拿大留學的學生,想請問如果將自用的汽車帶回國是否能夠免稅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南京海關
答:您好!您提出的問題我們答復如下:海關總署令第15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和海外科技專家來華工作進出境物品管理辦法》第四條,“回國定居或者來華工作連續1年以上的高層次人才進境本辦法所附清單(見附件2)范圍內合理數量的自用物品,海關依據有關規定予以免稅驗放。上述人員可以依據有關規定申請從境外運進自用機動車輛1輛(限小轎車、越野車、9座及以下的小客車),海關依據有關規定予以征稅驗放。”必須是人事部、教育部或者其授權部門認定的高層次留學人才才可帶進自用汽車,每人只能帶一輛,同時必須征稅進口。以上答復僅供參考,請以業務現場的實際辦理結果為準。感謝您對南京海關工作的關心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