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2475]
問題標題:我司是一間國際船舶代理公司,現想在南沙海關進行企業備案及出具“臨時注冊登記編碼”。
問題內容:你好!我司是一間國際船舶代理公司,公司名稱后面有廣州分公司字樣,地址在天河,暫時只做內貿。外貿航線計劃掛靠南沙,并要在南沙開展。開展外貿工作,我司得向貴關申請企業備案,并出具《企業注冊登記編碼》,由于我司是船代公司,符合出具《臨時注冊登記編碼》,請問企業備案和《臨時注冊登記編碼》都應該在廣州還是南沙關備案?這個申請是否可以申請長期的《臨時注冊登記編碼》,因為我司要向電子口岸申請艙單傳送系統也需要這個編碼,而且聽別人說,船舶向海關交噸稅也需要這個編碼?請問我司在申請的時候是否符合申請長期的這種。備案和出編碼都需要什么資料,謝謝回答!
問題分類:[企業備案]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poshipping2: 您好!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現就您提出的問題回答如下: 按照海關總署127號令規定,如果貴公司未取得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從事非貿易性進出口活動的,并屬于以下單位其中一種的,可以辦理臨時注冊登記手續: 一、境外企業、新聞、經貿機構、文化團體等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常駐代表機構; 二、少量貨樣進出境的單位; 三、國家機關、學校、科研院所等組織機構; 四、臨時接受捐贈、禮品、國際援助的單位; 五、國際船舶代理企業; 六、其他可以從事非貿易性進出口活動的單位。 臨時住處登記單位在海關申報前應當向擬進出境口岸地或者海關監管業務集中地海關辦理臨時注冊登記手續。如果貴公司符合臨時注冊登記條件,擬在南沙口岸進出口,應向南沙海關辦理臨時注冊登記手續。 臨時注冊登記有效期最長為七日,法律、行政法規、海關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有效期屆滿后,臨時報關單位如有需要可以申請延時。相關手續比照申請臨時注冊登記手續辦理。 按照規定,已經辦理報關注冊登記的進出口收發貨人,海關不予辦理臨時注冊登記手續。 關于報關單位臨時注冊登記所需資料,請查詢我關互聯網站,或咨詢擬進出境口岸地或者海關監管業務集中地海關。 如果你司在南沙開展相關業務,則在南沙海關辦理臨時編碼的申請手續。 對于臨時編碼是否能長期有效的問題,需要根據你司提供的有關申請材料才能確定。一般情況下,臨時編碼有效期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