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9922]
問題標題:怎樣在企業注冊地以外使用《中央企業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優惠申請受理通知書》
問題內容:您好,我單位的注冊地在成都,此次需要從上海口岸進口原材料,我已取得成都海關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準予辦理減免稅貨物稅款擔保證明》,請問將此證明提交給上海海關是否可以辦理 并享受減免費政策。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不可以的,貨物要在上海通關,要么憑主管海關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準允辦理減免稅貨物、稅款擔保證明》到貨物通關的海關辦理收保放行,要么憑主管海關出具的《減免稅證明》到貨物通關的海關辦理辦理免稅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