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7139]
問題標題:邊角廢料內銷征稅后利用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老師:您好!一生產塑料制品公司利用已辦理內銷征稅(手冊已核銷)的邊角廢料,加工成一些公司生產中可用到的小工具,這些小工具只在公司內部用,請問:這樣做符合海關的相關規定嗎?另,海關是否有保稅料件處理方式的文件?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對已辦結海關內銷征稅手續的保稅邊角廢料,企業可自行處理;有關保稅料件處理方式,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加工貿易貨物監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6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加工貿易邊角料、剩余料件、殘次品、副產品和受災保稅貨物的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11號)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