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標題:電子賬冊外發加工
問題內容:老師,你好!我司以集團公司A名義向主管海關申請開通了電子賬冊業務,即經營單位和加工單位均是集團公司A名義。集團公司A下設財務獨立核算的子公司B和財務相對核算的" />
拱北海關:電子賬冊外發加工[143324]
問題編號:[143324]
問題標題:電子賬冊外發加工
問題內容:老師,你好!我司以集團公司A名義向主管海關申請開通了電子賬冊業務,即經營單位和加工單位均是集團公司A名義。集團公司A下設財務獨立核算的子公司B和財務相對核算的分公司C,因我司進出口合同均是集團公司A名義對外簽訂,若上述B、C分子公司擬開展加工貿易業務,請問:
1.可否以集團公司A名義直接開展加工貿易業務,而無需外發加工?
2.或是以集團公司A名義開展加工貿易后,再申請外發加工業務給B、C公司?
3.電子帳冊能否允許外發加工業務的開展?
4.若是外發加工業務,集團公司A與分公司B、子公司C之間的賬務處理該如何進行?盼老師給予指導,不甚感激~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是否能開展有關海關業務的判斷標準是看該公司是否在海關登記注冊,而不是財務是否獨立核算。
1.如果A公司已在海關登記注冊,而B、C公司未在海關登記注冊,則只能以A公司名義開展加工貿易業務;
2. 如B、C公司屬A公司所有且已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同時已辦理海關登記注冊,則既可以以委托加工形式、也可以外發加工的形式承接相關加工貿易業務;如B、C公司屬A公司所有且已辦理工商登記注冊、但未辦理海關登記注冊,則需以外發加工的形式承接相關加工貿易業務;如B、C公司屬A公司所有且未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則貨物的轉移、加工屬企業內部料件調撥;
3.經主管海關批準,實行電子賬冊監管的企業可以申請外發加工業務;
4.如開展外發加工業務,由于外發加工不涉及貨物所有權的轉移或轉讓,因此賬務處理僅涉及加工費的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