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3141]
問題標題:留學人員購車
北京報關員考試問題內容:你好!我想請問如何辦理留學生購車,相關內容中所提到的需要工作單位開證明,如果目前還未有工作,如何辦理?其次是,我應該先購車,還是先辦理相關手續?謝謝!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昆明海關
答:您好,您咨詢的內容答復如下:一、 留學回國人員購買國客免稅小轎車,是國家對留學回國人員的優惠政策,吸引更多的在外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如未確定工作,不具備享受國家政策條件,也就不能購買國產免稅轎車;二、留學人員購買國產免稅小汽車手續按照“戶籍所在地的主管地海關審批、車輛廠家所在地海關驗核、廠家交付的基本程序辦理”;三、具體辦理程序及要求如下: 申請人須為公派或自費在國外正規大學(學院)、科研機構求學、攻讀學位、進修業務或從事科學研究及進行學術交流一學年以上的留學人員或進修人員,畢結業后兩年內持中國護照回國定居工作,可在畢業后首次入境一年內申請購買免稅國產小汽車一輛。在我國香港、澳門地區學習、進修的留學人員享受同樣待遇。符合以上條件的留學人員可持以下證明材料向戶口所在地海關申請辦理審批手續:(1)個人申請;(2)《留學人員證明》第二聯(駐外使領館出具);(3)畢結業證書復印件(進修人員或學術交流人員提供校方證明);(4)護照復印件(須是有照片的一頁及有中國進出境印章頁);(5)戶口簿復印件;(6)回國供職單位證明;(7)《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向海關申領,填完后單位蓋章);(8)委托書(本人無法前往生產廠家所在地海關和生產廠家辦理相關手續,可以委托個人或專門的代理機構(在下款列明)辦理。委托個人辦理的,請自行填寫包含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的委托書一式三份);委托代理機構的,應向海關提交該機構委托書。鑒于具體審批過程中,需由海關首先驗核有關資料并發放表格,才能確定申請人指標有效性和有效期,建議先行電話聯系昆明海關監管通關處,電話:3016073 301619 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