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9463]
問題標題:從日本進口鋼瓶裝的壓縮氣體,鋼瓶暫時進出口,氣體用完后鋼瓶退回日本
問題內容:您好!我們近期有貨打算從日本進口,空運至北京機場。此貨物是壓縮氣體鋼瓶裝的壓縮氣體,且需要把內裝產品與鋼瓶分開報關,內裝產品一般貿易進口,鋼瓶報暫時進出口進口。鋼瓶HS碼 7311009000 非零售包裝用裝壓縮或液化氣的鋼鐵容器 監管證件6AB 貨物品名是三甲基硼和氫氣的混合物,2.1類危險品。HS碼2850009090 其他氫化物,硅化物等(包括硼化物) 無監管證件。請問: 1. 6是"舊機電禁止進口":新舊是怎么判斷的?如壓縮氣體鋼瓶鑒定證書在有效期內,是不是就不算舊的了?如果還是算舊鋼瓶,暫時進口自用,不流通,是否可以進? 2. AB證:暫時進出口的壓縮鋼瓶,原產國是日本,提供最終用戶自用不流通聲明和日本政府部門的鋼瓶生產許可證、鋼瓶有效期鑒定報告復印件是否可以通關? 3. 具體辦理手續和所需證件清單應該向哪個部門咨詢確認?盼復!謝謝!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所詢商品7311009000,監管證件6AB。代碼“6”:舊機電產品禁止進口。商品編碼后面有此代碼的商品,其舊品禁止進口。A: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入境貨物通關單。B: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出境貨物通關單。按照海關規定,以暫時進出境方式通關的商品,可免于交驗許可證件,但需出具通關單的,一律憑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入/出境貨物通關單》驗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