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5366]
問題標題:來料轉型設備減免稅結轉
問題內容:海關同志:您好! 想問一下來料轉型業務中,末滿5年設備免稅結轉時,因為來料進口時設備是用港幣,但外經貿易局做章程及批準證書時用了美元,而且當時設備價值的匯率是按評估監定公司出報告時當月的匯率計算。請問在海關辦理設備減免稅備案時,類似情況應該怎么處理,如果是匯率原因造成單價或總值不一致的話,應該怎么解決?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黃埔海關
報關員考試報名答:來料轉型企業在海關辦理減免稅備案時,應按外經部門審核后的設備清單的以美元為單位的金額作為用匯額度,如在出具減免稅證明時因匯率原因造成了差額,請回原審批的外經部門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