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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海關:進口石英砂可否在出口加工區做保稅倉儲[160519]
問題編號:[160519]
問題標題:進口石英砂可否在出口加工區做保稅倉儲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關員,您好,我司擬申請開展進口保稅物流業務,由境外進口石英砂,在出口加工區內做保稅倉儲后,再出至境內區外,不知道這樣是否符合海關規定,海關對此有什么規定或者限制嗎,煩請予以解答回復,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報關員培訓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出口加工區監管的暫行辦法》規定,區內不得經營商業零售、一般貿易、轉口貿易及其他與加工區無關的業務。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不得進、出加工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