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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關:來料加工企業進口生產設備是否要征稅[157509]
問題編號:[157509]
問題標題:來料加工企業進口生產設備是否要征稅
問題內容:來料加工企業進口生產設備是否要征稅?如何辦理有關手續?來料加工企業E賬冊核銷部分余料是否可退運?如何辦理有關手續?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北京報關員考試
答:如貴司的生產設備符合加工貿易不作價設備的進口條件,且以不作價設備手冊方式進口的,可以免征進口環節的關稅,企業可憑外經主管部門出具的業務批準證到主管海關辦理有關手續,有關規定請查看[1998]外經貿政發第383號或咨詢外經主管部門;企業生產經營中產生的剩余料件可以申請退運,具體手續可咨詢主管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