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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關:我同時郵寄兩臺IPHONE4,可以郵寄嗎[161000]
問題編號:[161000]
問題標題:我同時郵寄兩臺IPHONE4,可以郵寄嗎
問題內容:個人用途,主動申報關稅,多少錢我付就是了,會退運嗎? 海關不允許同時郵寄兩臺以上手機嗎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 感謝你對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關于調整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管理措施有關事宜的公告的規定,個人郵寄自加拿大的進境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上述物品已經超過限值,應征稅入境。進口稅=完稅價格*進口稅稅率(稅率應按照海關總署2011年第6號關于調整進境物品稅稅目稅率的公告的規定,上述物品的稅率應經從20%降到10%計征)。 進口稅稅額=完稅價格×進口稅稅率。海關按照物品實際報驗狀態,根據《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稅則歸類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對物品進行歸類,確定完稅價格和適用稅率。建議您提供境外購買物品的真實有效發票,作為海關審價參考。手機稅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