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1685]
問題標題:企業跨關區設立保稅倉庫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領導: 您好! 我司位于廣東省內,是一家外商獨資企業,主要生產鞋用膠水產品。因客戶希望我司能在短期內交貨,以便配合其生產需求,減少其庫存壓力,要求我司能在鄰近地方設立供貨倉庫或分廠。我司與客戶間是以保稅貨物深加工結轉方式進行交易的。請問:1、保稅貨物是否只能存放在進出口方企業的工廠倉庫內,不能存放在外租的臨時倉庫?2、廣東省內的外資企業,能否跨關區在貴關設立保稅倉庫?3、保稅倉庫是否只能在保稅物流園或保稅物流中心內設立?4、貴關轄區或鄰近有哪些保稅物流園或保稅物流中心?5、廣東省內的外資企業跨關區在貴關設立分廠,是否也是按一般外商投資企業(獨資)辦理注冊登記的手續向貴關辦理相關審批? 敬請領導關員能給予回復,非常感謝!
問題分類:[企業備案] 投送單位:武漢海關
答:您好!如您所述問題,答復如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加工貿易貨物監管辦法》(第195號署令)第九條對此規定如下“加工貿易貨物應當存放在經海關備案的場所,實行專料專放。企業變更加工貿易貨物存放場所的,應當經海關批準。”二、你公司在武漢海關關區設廠后,建議由其向該關申請設立保稅倉庫。三、保稅倉庫作為保稅監管場所不在保稅物流園或保稅物流中心內設立。四、武漢海關現有東湖綜合保稅區(在建)、湖北武漢出口加工區、東西湖保稅物流中心。五、需要在武漢海關辦理注冊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