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4771]
問題標題:關于重復征稅申請退稅
問題內容:我司委托的報關行一開始把我們正在辦理免表的設備,錯報成另外的品名(錯誤品名是0關稅的),并按一般貿易已經交了17%的增值稅。后來發現品名報錯了,機場海關同意我們重新刪單,再用免表申報這臺設備,我們又交了17%的增值稅,貨物已經放行。但是就這一票貨物我們前后交了2次增值稅,因此我們向機場海關申請把前面重復繳納的增值稅退回,對方遲遲不肯接單。請問這個問題如何解決?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shq0122:您通過[email protected]網址發送的郵件已收悉,由于郵件中未提供相關報關單號,因此無法查實。如確為重復征稅,請直接向我關通關業務處通關一科提供報關單號及聯系方式以便核實具體情況。您也可委托報關公司攜帶相關重復征稅的證明材料至我關通關業務處通關一科科長值班窗口處理。通關業務處通關一科科長值班電話為68341543。特此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