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6900]
問題標題:稅號咨詢
問題內容:您好,我想請教一下,已經切割、打磨、拋光等加工的琥珀吊墜等琥珀飾品應歸入以下哪個稅號:1 71162000.002 2 9602009000
問題分類:[商品歸類]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規定,對申報的進出口貨物進行商品歸類、確定商品編碼是收發貨人或代理人的義務,海關依法對申報貨物的商品編碼等進行審核。建議您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012年版),聯系報關代理企業確定商品編碼或者在貨物實際進出口的45日前,持相關資料向直屬海關申請預歸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