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9177]
問題標題:修理物品
問題內容:海關老師好,我司于2011年分兩批出口飲水機直接到美國俄亥俄州最終客戶手里, 現在發覺有質量問題需退回工廠修理,但是由我們美國總公司從美國紐約運回,要求修理后再復出口回到俄亥俄州的客戶手里,想請問海關老師,這樣的話對進口和復出口的申報有問題嗎?(當初出口的收貨人和現在退回的發貨人不是同一個,但都是在美國),會影響保證金的退回嗎?謝謝!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簡要回答:根據你所說的簡要情況,應按照“修理物品”的方式申報進出口,具體請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24號)第三章第四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