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0807]
問題標題:內銷程序
問題內容:您好,我司從國外買回的料件做成了成品后賣到國內,應該辦理內銷征稅手續(xù)。請問具體程序是什么?應該準備什么資料?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若貴司是以加工貿易方式辦理料件進口和成品出口的,成品生產后在國內銷售,需到主管海關辦理內銷征稅手續(xù),具體應提交以下資料: (1)《拱北關區(qū)保稅企業(yè)辦理海關保稅加工業(yè)務申請材料清單》; (2)《加工貿易保稅進口料件內銷批準證》正本; (3)屬于國家實行進口許可證及配額管理商品的須提供進口許可證件正本(審核正本,留復印件); (4)申請內銷貨物的原進料加工進口報關單、進口發(fā)票、購銷合同、運保費憑證、貨物說明書、商品檢驗檢疫證書、信用證、結付匯憑證、提單、裝箱單、業(yè)務函電及其他相關資料等; (5)申請內銷征稅貨物的預錄入資料(“內銷征管系統(tǒng)”)以及相關憑證; (6)海關需要的其他單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