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7162]
問題標題:這種情況是否可以進行深加工結轉?
問題內容:您好!有這樣一種情況海關是否允許操作:我們公司A以“進料加工”方式生產加工后的成品銷售給國外客戶(香港客戶),國外客戶B在我公司生產的成品貨物不變、價格不變的情況下再銷售給國內客戶C。為節省物流成本及報關成本,我們想采用我公司A直接“深加工結轉”給國內客戶C的方式報關。我公司A和國內客戶C都是“進料加工”方式,都不是“來料加工”方式。貨款是國內客戶C支付給國外客戶B,國外客戶B支付給我公司A。請問,我們是否可以這樣操做?如果不可以,我們這樣操作違反了海關的哪些相關規定?請海關老師給予指導,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對海關工作的關注!深加工結轉,是指加工貿易企業將保稅進口料件加工的產品轉至另一加工貿易企業進一步加工后復出口的經營活動。經營企業經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開展深加工結轉業務,并按照海關對加工貿易貨物深加工結轉的管理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具體請以加工貿易主管地海關審核為準。貨款實際支付操作不屬于海關業務范圍,請向其他主管部門進一步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