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9923]
問題標題:汽車外殼進口問題
問題內容:海關領導您好,我公司是文化傳播公司,現想從國外進口一個6、7十年代生產的汽車車身外殼。使用目的為展覽展示,而非上路行駛。發動機、變速箱等部件不在貨品范圍內,不知此貨品如何歸類?監管條件是什么?如定義為車殼,車內部件是否都要拆除?期待您的回復,謝謝!
問題分類:[商品歸類] 投送單位:大連海關
答:請根據實際商品確定是否符合《稅則注釋》中87.07的相關描述。公司用于自身商業展示或者展覽等行為和活動不屬于海關監管的展覽會和展覽品范疇,請根據業務具體情況確定業務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