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57865] 海關收取擔保就放行專利侵權貨物怎么辦?
問:老師你好,我司是一家經營玩具生產出口的企業,一段時間以來飽受侵權問題困擾,經過調查我們終于查到一家侵權企業,并申請海關扣留了其準備出口的一批侵犯我司專利權的貨物。但是侵權企業向海關交了一筆擔保金,海關人員告訴我們準備放行這批侵權玩具了。我司不需要什么擔保金,只希望能把侵權貨物扣下來,并交由法院處理,請問我們有沒有要求海關不予放行貨物的手段?
答:你好,對于涉嫌侵犯專利權的貨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的實施辦法》,收發貨人根據規定請求放行其被海關扣留的涉嫌侵犯專利權貨物的,應當向海關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與貨物等值的擔保金……收發貨人請求海關放行涉嫌侵犯專利權貨物,符合前款規定的,海關應當放行貨物并書面通知知識產權權利人。上述條款里對海關放行貨物的用語是“應當”,所以海關對繳納擔保后符合條件的放行貨物申請必須同意,沒有其他選擇。為尋求救濟,你司可盡快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