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7666]
問題標題:出口貨物錯將幣種由人民幣報成歐元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老師,您好! 我司屬于A類出口企業,今年4月底時在北京機場海關在申報一票貨物時,將幣種由人民幣錯誤申報成歐元。后我司在北京的貨代全權代理我司向貴關申請改單。但今天我司貨代回復不能更改,理由是貴關認為在報關時單據完全相符。注:貨代說這票是無紙報關的,不能更改。 但我司這票貨物的成交金額確實沒有這么高,如果不改回正確的幣種,將導致我司多繳鈉很多企業所得稅,且無法退稅等等諸多異常嚴重的損失和問題,這樣的財務風險對于我們這種本本分分做生意的正規企業來說,實屬無法承受?。。?望貴關盡快給予指正!??!不勝感激!??!
答:您好,北京關區通關作業無紙化進出口貨物報關單的修改申請,由現場海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和撤銷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43號)相關規定及貨物實際報驗狀態受理。企業應持“北京海關改/撤單申請表”一式三份、情況說明以及從海關調取的全套報關單據復印件各一式兩份,向現場海關申請辦理,并以現場海關解釋認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