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1232]
問題標題:咨詢進口天然氣稅費問題2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同志,您好。感謝您對[169201]問題的回復!接著您的回答,請問對于中石油的進口天然氣來說,“海關統計價格是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為基礎確定的”這個完稅價格是否已經包括了進口增值稅(13%)、關稅(6%)?據說中石油進口天然氣享受減免進口增值稅的政策,請問具體是怎樣的政策?期待您的回復,謝謝。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烏魯木齊海關
答:您所提出的問題現答復如下: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由海關以該貨物的成交價格為基礎審定,并應當包括貨物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運輸及相關費用、保險費。因此,問題中所提的完稅價格不包括進境后征收的稅費。關于中石油進口天然氣享受減免進口增值稅政策的表述并不準確,根據有關政策,國家對“中亞-中國天然氣管道項目”等特定項目、對新疆西北中石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等特定企業實行進口增值稅先征后返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