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6821]
問題標題:關于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備案申請
問題內容:您好,請問56號文中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即保稅電商如何申請,如要哪些手續,請詳細說明一下,謝謝!
答:您好,按照海關總署第56號公告要求,電子商務企業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應通過海關認可的并且與海關聯網的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接受海關監管,并按照規定通過電子商務通關服務平臺適時向電子商務通關管理平臺傳送交易、支付、倉儲和物流等數據。由于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業務尚處于試點階段,各地可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情況不同。按照海關總署第57號公告要求,保稅進口僅限經批準開展進口試點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物流中心(B型),請企業在明確擬開展跨境業務模式和口岸后與當地商務主管部門和海關聯系確認相關申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