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2486]
問題標題:您好! 我公司準備將部分數控機床零件發往臺灣加工后再返回
問題內容: 我公司生產數控機床(加工中心),在組裝數控機床過程中使用到工作臺、立柱、導軌等機床附件。 因大陸的機械加工廠加工精度達不到要求,我公司準備將部分已經鑄造好并經過初步加工的機床工作臺、立柱、導軌(海關編碼8466930000)發往臺灣,由臺灣根據我們的精度要求用機床磨、銑加工后再發回青島,我們付給臺灣加工費,我們生產的數控機床部分銷往國外,一部分在國內銷售。請問這種方式我們出口和進口的時候怎樣處理?從臺灣進口的時候要交關稅、增值稅嗎?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根據你司對貿易過程的基本描述,建議按“一般貿易”分別辦理出口、進口申報手續。一般貿易進口需要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