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1022]
問題標題:分批進口設備報關
問題內容:您好!我司進口貨物是一套設備,但由于船東的關系,貨物被分兩批發出,導致貨主無法按整機報關作為固定資產,報關方式是一般貿易進口。想請教一下,是否可以通過保稅區或物流園保稅進口(或轉關)合為一套設備,再以整機設備報關進口,不知是否可以?如果可以,這樣對我們的收匯會不產生影響?期待您的回復!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你司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收匯問題不屬于海關職責范圍,建議你司咨詢外管部門。根據報關單填制規范,由同一運輸工具同時運抵同一口岸并且屬于同一收貨人、使用同一提單的多種進口貨物,按照商品歸類規則應當歸入同一商品編號的,應當將有關商品一并歸入該商品編號。商品名稱填報一并歸類后的商品名稱;規格型號填報一并歸類后商品的規格型號。成套設備、減免稅貨物如需分批進口,貨物實際進口時,應按照實際報驗狀態確定數量。因此,進口貨物報關時,如是分批進口的,則應按進口時的實際報驗狀態歸類并向海關如實申報。其他具體問題,請向現場海關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