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9668]
問題標題:境內貨源地報錯了
問題內容:您好,我司為生產出口自銷型企業,今年5月在貴關出口一票貨物,境內貨源地應該報我司所在地營口,結果和貨代溝通出差報成錦州,現在我司退不了稅,想在大窯灣海關申請修改報關單,我司已經提供生產此票貨物所有原料的采購增值稅發票,但是貴關還是不予修改,說是原料采購增值稅發票不能證明是生產此票貨物的,要我司提供足夠證據證明貨物是我司生產的,我司認為生產產品的原材料采購就是最好的證據,現在不知道能提供什么證距來證明,特向貴關咨詢,像我司這種情況應該提供什么才可以修改,還有最近貴關有沒有沒對境內貨源地申報修改的事宜有些新的規定及要求。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大連海關
答:依據相關文件規定,進出口貨物申報一經海關接受,報關單不得修改或撤銷,尤其是已結關的報關單,確有正當理由并經海關審核報關資料及補充證明材料后確認的、或經海關查驗后能夠證明的,可以修改或者撤銷。境內貨源地按出口貨物在國內的產地或原始發貨地確定,如要進行結關后修改,須提供出口貨物在國內的產地或原始發貨地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現提供的證明材料無法證明,詳細情況請咨詢87937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