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6670]
問題標題:報關專用章
問題內容:您好,請問下企業出口報關單上的報關專用章是如何讓刻制的,需要向海關備案嗎?是什么樣的程序?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杭州海關
答:你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杭州海關公告2005年第380號的規定:報關專用章應為橢圓形,長50MM,寬36MM,包含企業中文名稱全稱,杭州關區內企業的報關專用章樣式統一不增加企業英文名稱。報關企業的報關專用章內容應包含:企業名稱全稱+口岸地名稱+報關專用章,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專用章內容應包含:企業名稱全稱+報關專用章+編號(如超過一枚),最多不超過六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報關單位注冊登記管理規定》(海關總署第127號令)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報關專用章啟用前應當向海關備案” ,杭州關區報關單位的報關專用章應到企業注冊所在地海關辦理備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