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5451]
問題標題:通關單品名和報關單品名可以不一樣嗎
問題內容:我公司有一票通關單品名報的是:木質廚房用具,我看這個品名有點籠統想報成:木質廚房用鏟子,行不行?影響通關和退稅嗎?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報關員答:根據通關單聯網核查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質檢總局公告2007年 第68號)的規定,企業在報檢、報關時,必須如實申報,并保證通關單與報關單相關申報內容一致,具體要求如下:(一)報關單的經營單位與通關單的收/發貨人一致;(二)報關單的起運國與通關單的輸出國家或地區一致;報關單的運抵國與通關單的輸往國家或地區一致;(三)報關單上法檢商品的項數和次序與通關單上貨物的項數和次序一致;(四)報關單上法檢商品與通關單上對應商品的HS編碼一致;(五)報關單上每項法檢商品的法定第一數量不允許超過通關單上對應商品的數量/重量;(六)報關單上法檢商品的第一計量單位與通關單上的貨物數量/重量計量單位相一致;(七)出口貨物報關單上的“申報日期”必須在出境貨物通關單的有效期內。你司所述情況不在上述比對項目之中,不影響通關。退稅業務建議咨詢國稅熱線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