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6431]
問題標題:含石墨的機械密封件出口
問題內容:您好! 我司專門出口機械密封件的,每個密封件有幾種材質組成,其中有一種比較常用的材質就是石墨。現(xiàn)在是每次發(fā)貨,海關都要查驗,發(fā)現(xiàn)有石墨就罰款,交了錢就可以通關。 據(jù)說石墨是管制產(chǎn)品,要求發(fā)貨前做證書,需要客戶提供“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和“公司介紹”,然后我司去申請證書。 客戶看到“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的內容都感到不可理解。石墨做為密封件的一個配件,不可能用去制造武器,制造武器也得需要高純度的石墨。 機械密封件只是普通產(chǎn)品,客戶買的是機械密封件,而不是純石墨粉或者純石墨棒。機械密封件里的那個石墨環(huán)很小,是密封面,缺之不可,并且是密封面常用材質。 即使做證書,客戶提供“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和“公司簡介”,但是要求我們每次發(fā)貨都要做證書,這樣客戶在每個訂單發(fā)貨前都要寄快遞給我們,申請證書都需要1個月。 這個政策是否可以更改一下? 是否每個客戶做一次證書就可以用于他自己的所有訂單? 或者更好一點兒的,機械密封件出口是否可以免去這個證書?或者就查驗,查住是機械密封件就放行,查住是純石墨的就罰款,這樣對我們密封件出口也公平些。 謝謝!盼復!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外 貿 知 識
答:根據(jù)《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辦法》規(guī)定,以任何方式進口或出口,以及過境、轉運、通運《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目錄》中的兩用物項和技術,均應申領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口或出口許可證。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時,進出口經(jīng)營者應當向海關出具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依照海關法的有關規(guī)定,海關憑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接受申報并辦理驗放手續(xù)。海關有權對進出口經(jīng)營者進口或者出口的商品是否屬于兩用物項和技術提出質疑,進出口經(jīng)營者應按規(guī)定向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進口或者出口許可,或者向商務主管部門申請辦理不屬于管制范圍的相關證明。因此,請您與商務部聯(lián)系,確認出口商品是否屬于《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目錄》中的兩用物項和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