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6021]
問題標題:進境修理物品是否征稅
問題內容:老師您好!我司和尼日利亞簽訂了水電站改造項目,有一些水輪機和發電機的零件需要到中國進行修理后復運出境,請問修理費是否需要征。舊的機電產品是否需要商檢通關單,有監管條件“O"證是否需要。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一、關于是否需要提交《入境貨物通關單》的問題,根據現行規定,對于修理方式進口的貨物并沒有豁免的規定,因此你司進口的水輪機和發電機的零件如屬于《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范圍的,或屬于機電產品范疇的(具體范圍請參見《機電產品進口管理辦法》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質檢總局令二00八年第7號),向海關申報進口時都應提交《入境貨物通關單》。 二、關于是否需要提交《自動進口許可證》(即“O”證)的問題,根據現行規定,以修理方式進口的貨物不屬于需申領《自動進口許可證》的范圍。 三、修理費需要征收關稅,且修理費應在完成維修后辦理復運出進境手續時申報,單獨按一個商品項號申報。